8月16日,北京的新华社国会局(Xu Penghang and Peng Yunjia)建立了一种动态调整机制,用于针对疾病的健康保险机制,并且根据一般规则,根据国家健康保险局最近发布的新法规进行调整。
基于疾病类型的健康保险支付是指向医疗机构分组或转让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评分的“包装付款”。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每种疾病的支付也应动态调整以适应临床变化。为此,最近发表了“管理健康保险疾病的临时措施”,并建议根据客观数据,意见和建议,仙人掌和法律,政策和变化调整进行定期调整。
“双年展调整周期不仅考虑到一段时间内小组计划的稳定性,但也改善了小组更新与临床技术发展之间的持续关系。”
疾病的付款意味着两种形式。通过一组疾病(DRG)和疾病类型(DIP)支付。 DRG组计划根据主要诊断类别的相对稳定性的维持,协调并关注中央组和子组。 DIP疾病数据库适应了中央疾病和综合疾病的类型。
清楚地表明,新法规独立于“特殊案件的独特讨论”,适用于单个CAS讨论的案件包括不适合由于医院的长期阶段而适用的付款类型的案件,资源大量消耗,合理地使用新药,复杂的Articulati,复杂的ArticulatiONS和多种诊断和多种疾病。同时,健康保险公司开放了接受特殊情况,改善工作系统,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报告材料并提高审查效率的渠道。
“这将发布可靠的健康保险决策,以帮助卫生机构使用新药物,食用新技术并治疗困难且重病的患者。” Seki,负责国家健康保险局。同学说。
此外,为了完全扮演由于疾病盈余而维持的资金的激励措施的作用,新法规清楚地表明,他们的服务行为和成本的管理积极管理,卫生机构获得的盈余资金可以用作商业收入。
2019年,国家健康保险局开始了按疾病类型进行付款的试点改革,据报道,它实质上涵盖了所有坐标泰德地区。